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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與中國不可分離

香港與中國不可分離

法律及歷史淵源篇

(勵進教育中心理事、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 梁愛詩律師)

  1. 甚麼是「香港獨立」?
    • 香港獨立是把香港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裂出去,建立成一個國家。
  1. 在法律上香港獨立是否可行?
    • 在法律上,它違反中國《憲法》(「《憲法》」)、香港特别行政區《基本法》(「《基本法》」)和其他法律:
    • ●《基本法》第一條開宗明義地說:「香港特别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份。」
    • ●《基本法》的序言說明特區設立的目的,是「為了維護國家的統一和領土完整,保持香港的繁榮和穩定」。
    • ●《憲法》第五十二條規定中國公民「有維護國家統一和全國各族人民團結的義務」。
    • ●中國《國家安全法》第11條說明「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不容侵犯和分割,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是包括港澳同胞和台灣同胞在內的中國人民的共同義務」。第40條說明香港和澳門應當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而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是國家安全的重要部份。

  1. 《憲法》在香港實施嗎?
    • 一個國家只有一個《憲法》,在國土內每個地方都實施。除了《基本法》的條文另有規定之外,中國《憲法》也在香港實施。因此,《憲法》中有關社會主義、地方政府的組織、法律制度、人民的基本權利和自由,經濟和社會政策等條文不在香港實施。
  1. 除法律外,實際情況又可否容許香港獨立?
    • 一個國家的形成,是同一血緣、語言(文) 、文化、歷史把一個民族凝聚起來。香港居民的祖先來自中國,在英國管治的時候,不少內地人士移居香港,居民中98%是屬於中華民族;英國承認雙重國籍,因此,回歸前大部份香港居民保留中國國籍。中國文化和上下五千年的歷史,亦是我們香港的文化和歷史,我們的經濟命脈和內地緊緊相連,這些聯繫没法切割。況且,我們也沒有防衛的軍力,在實際上没有成為一個獨立國家的條件。

  1. 甚麼是「民族自決」?
    • 簡單來說,「民族自決」就是在没有外部壓迫或干擾的情況下,人民可以自由決定他們的政治地位,自由謀求他們的經濟、社會和文化的發展。
    • 由於聯合國成立以後,雖有提出「民族自決」的理念,但對何謂「民族」和「自決」並沒有清晰的界定。
    • 1960年12月,聯合國通過《關於准許殖民地國家及民族獨立之宣言》(「《宣言》」),《宣言》第六條規定;「任何旨在部份地或全面地分裂一個國家的團结和破壞其領土完整的企圖,都是與聯合國憲章和原則違背的」。
    • 1961年,聯合國成立了《非殖民化特别委員會》,專門處理《宣言》的實施。
    • 197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代替中華民國被聯合國接受為中國的唯一合法政權。
    • 1972年3月8日,中國駐聯合國代表黃華致函《非殖民化特别委員會》聲明:「香港、澳門是被英國和葡萄牙當局佔領的中國領土的一部份,解決香港、澳門問題完全是屬於中國主權範圍內的問題,根本不屬於通常的所謂殖民地範疇,因此,不應列入殖民地宣言中適用的殖民地區的名單之內。我國政府主張:在條件成熟時,用適當的方式和平解決港澳問題……」。同年11月8日,聯合國大會投票,以99票贊成5票反對,通過《非殖民化特别委員會》關於同意中國意見的決議,把香港和澳門從已制定的殖民地名單中刪除,儘管英國不同意。因此,香港的主權屬於中國是無可置疑的。1984年中英兩國就解決香港前途問題而簽署的《聯合聲明》更確認此事實。故此,香港既不是獨立的民族,也不存在自決權。

  1. 既然在法律上和事實上都不存在香港獨立或民族自決的可能,你對現在香港有人倡議香港獨立或民族自決有什麼看法?
    • 有人認為,香港獨立或民族自決雖然在法律上和事實上都不容許,但可以爭取它成為合法和成為事實。當然,我們有思想自由和言論自由,但是主張港獨或民族自決者,只討論而不用手段去爭取是沒有意義的。然而,爭取達至不合法的目的,是很容易引起甚至避免不了採取非法的手段,例如採用武力、暴力和其他違法行為,損害社會安寧和國家安全,影響中央與特區的關係,阻礙香港的正常發展,包括經濟、政治、文化和社會的正常發展,那便超越了個人自由的界限。「佔中」和「佔旺」,也是以「和、理、非」(即和平、理性、非暴力)作起點,但結果卻演變成暴力抗爭,損害香港市民的利益。而更壞的是:以不切實際的理想,誤導年青人,將他們帶入死胡同,一條沒有前途的死胡同。

2016年8月16日


客觀事實篇

香港彈丸之地,到今天已發展成為一個有超過七百萬人口的國際大都會。在地少人多、寸金尺土的情況下,香港並不能透過自身的漁農業及其他生產運作,達至自給自足,因此有不少的必需品,包括食物、食水及電力等,都需要由內地進口及提供,以滿足本地巿民的需求。

就先讓我們看看現時香港市民在日常生活及飲食中,有那些大量的必需品,主要是由內地進口及提供:

(一)食水

水是我們每天不可缺少的飲料,全港七百多萬人口,除了飲用水外,洗滌清潔用的水以及工商業用的水也不少。根據水務署的數字顯示,在2014年香港全年的供水量約為九億五千九百萬立方米(959,000,000 m3),即每日平均的供水量便需要二百六十三萬立方米(2,630,000 m3)。

中國華南地區雖較多雨水,但香港的食水是否只單靠收集雨水得來?而單靠收集得來的雨水,又是否足以應付需求呢?

根據香港天文台的紀錄,以2014年為例,香港的總雨量為二千六百三十八毫米(2,638 mm),而同年香港集水區所收集得到的雨水量為二億三千五百萬立方米(235,000,000 m3)(見下表),這個雨水量實在未能滿足本港當年所需的九億五千九百萬立方米(959,000,000 m3)的供水量。因此,本港需要從廣東省輸入東江水以應付需求,而東江水亦是香港目前最主要的單一原水水源。根據水務署的資料,2014年香港輸入的東江水便有七億二千四百萬立方米(724,000,000 m3);而從下表中可見過往幾年,本港的供水量主要是由東江供應,約佔全港總供水量差不多七至八成。

*資源來源:水務署

(二)蔬菜

除了肉類外,你我每天飲食中都必然會吃蔬菜。現時香港新界部份地區仍有人種植蔬菜,而我們在菜巿場購買到俗稱的「新界菜」,價格也會貴一些,因為供應量少。根據漁農自然護理署的數字顯示,在2015年本地農產只是供應全港所需蔬菜的1.8%。

內地供應的蔬菜是本港主要的蔬菜來源。從下表的數字可見,在過去三年內地供應的蔬菜,佔本港蔬菜市場的總供應量達九成。

*資源來源:食物及衞生局

(三)豬肉

在豬肉方面,香港目前雖然仍有豬隻養殖場,但活豬的主要供應來源仍然是來自內地。在過往三年,內地活豬的供應量均佔本港市場總供應量的百分之九十四以上;而即使是冰鮮豬肉,內地供應量也佔本港市場超過九成以上(詳見下表)。

*資源來源:食物及衞生局

(四)牛肉、禽肉

至於牛肉及禽肉,不說你可能不知,原來在過去三年,香港的活牛及冰鮮家禽差不多全部由內地進口及供應,詳細數字可參閱下表。

*資源來源:食物及衞生局

(五)魚類

香港雖然曾經是一個小漁港,但到了今天,除了還有一些魚排養殖活魚外,其實大部分供我們食用的活魚,都已經是由內地供應(見下表),這對喜歡吃新鮮及生猛的魚的香港市民來說,實在是不可不知的事實啊!

*資源來源:食物及衞生局

(六)雞蛋

在過去三年,你知不知道香港市場每年大約供應多少隻雞蛋給市民購買食用?

答案是超過22億隻,平均每人每年大約可購買食用超過300隻,即差不多每天一隻,由此可見香港人確實非常喜歡吃雞蛋。

那麼,你又知不知道香港市場上所供應的雞蛋,有多少是由內地供應?答案是超過一半,詳細數字可參閱下表。

*資源來源:食物及衞生局

(七)電力

目前,香港有兩間電力公司負責提供電力給香港市民,分別是香港電燈有限公司(簡稱「港燈」)及中華電力有限公司(簡稱「中電),而其中,中電為香港超過八成的人口(約600萬)提供電力服務。

根據中電的資料顯示,該公司的發電燃料主要包括燃煤、核電及天然氣。在2015年,燃煤的發電量為15,000百萬度,約佔總發電量35,000百萬度的四成,而核電及天然氣的發電量則分別為11,000及9,000百萬度,約佔總發電量的三成及兩成半(詳見下表)。由於核電及天然氣的供應主要是來內地,故可見香港現時超過八成的人口的供電來源,有超過一半(即55%)是由內地提供。

*資源來源:中電資料冊

總結

從上述的客觀事實資料可見,香港與中國的關係確實密不可分。我們日常生活所需,有不少主要是由內地供應;若沒有了內地的供應,或許現有的價格會顯著上升,後果實難以想像!